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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 国家节能中心2020年选拔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清华就业 2022-08-20

节能事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节能工作是实现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生态文明等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


节能是永不消失的第一能源,做好节能工作是实现美丽中国、国家强大、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需要。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同样,节能事业的繁荣兴旺需要越来越多的优秀有志青年投身其中、奉献力量、做出成就。


国家节能中心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直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站位高、视野宽、资源丰富等特点,主要致力于推动国家节能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心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节能技术的咨询、推广和宣传等多方面服务。


近年来,围绕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国家节能中心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能耗“双控”目标考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检查、全国节能宣传周、与美日德等国的国际合作等政府委托事项,提出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建议得到采纳;面向社会开展了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技术推广等服务,形成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凝聚了一大批节能领域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此外,从国家到地方还有1万多人的节能中心队伍从事节能专业工作。


未来,国家节能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国家建设目标要求,继续努力为节能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期盼着更多有志于节能事业的优秀青年学子加入到这项伟大事业中来。


为更好地履职尽责,促进节能事业发展,拟选拔接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较强的责任意志、良好的品德修养、服务意识和行为规范;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培养的、统招统分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期毕业并取得教育部承认的、任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敬业精神、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

(六)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岗位及任职要求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接收简历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ryzp@chinanecc.cn,报名表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国家节能中心+所在学校+应聘岗位+姓名”。

所需材料要求如下:

1. 《考生报名表》(见附件),要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需有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 客观描述个人政治思想、理想信仰、职业规划、自我评价和其他应说明情况的材料,请用WORD编辑内容,篇幅不超过2页A4纸。

3. 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4. 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 填写完整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 户口本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7. 户口本变更页(如有)。

应聘人员每人仅可报名一个岗位,不按上述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应聘人员提交上述材料,即表示对所有填写及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不实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聘用。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超过时限提交报名材料的或截至时限报名材料提交不全的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三)考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按照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报考人数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

2. 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理想信念、政治品德、理论素养、作风修养以及学习能力、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考生的报考意愿、岗位适配性等。

受疫情影响,笔试及面试通知根据国家发布相关防控规定及信息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30%+面试分数×70%),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审查的人选。政治审查主要全面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格、综合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成绩以及违纪失信等情况,确认自我评价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最终根据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决定是否按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等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招聘工作中,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68585777-6068

纪检监督电话:68585777-6078

附件:考生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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